根据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68号)和《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70号),经申请审核,拟确定以下8家市直企业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84359622、84359081。
附件: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7日
名称 | 宿迁市直企业2022年12月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名单公示 | ||
索引号 | 55462291X/2022-01755 | 分类 | 财政信息 劳动就业 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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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根据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68号)和《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70号),经申请审核,拟确定以下8家市直企业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84359622、84359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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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