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贯彻落实《宿迁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为目标,以建设“法治人社”为抓手,着力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人社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职能转变,持续推进依法高效履职。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 “一件事一次办”,建成“线上+线下”两个服务阵地,夯实市县区三级联办数据支撑,实现“一件事”跨部门协作,线下专区提供全方位、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专区共接待咨询群众5000余人次,线下帮办代办658件,线上总办件量达5.7万余件。推进“跨省通办”“一网通办”,35项人社事项实现网上一站式办理,“跨省通办”累计办件达335余万件。推行告知承诺制。通过13个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学历证明等事项累计约1.5万件次。二是开展小城市赋权。推动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延伸下沉,让群众“就近办”。印发《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城市赋权工作方案》,梳理51项高频办理、标准化水平高的服务事项赋权至9个小城市,占全市公共服务事项赋权清单的83.3%,赋权事项办件量达3.8万余件。三是优化人社领域营商环境。推进转嫁企业费用自查自纠工作。对涉及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等47项行政权力事项,以及295项公共服务事项中要求企业承担并付费的事项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违法违规转嫁企业费用负担问题。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涉及人社的5项许可事项,开展违背市场准入清单排查,无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四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强化普法工作主体责任。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人社法治知识竞赛活动,宣传人社政策法规,全市7800余人注册参与,网络总答题数超4.5万,总参与人数全省第6名,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有效提升人社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和人社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行政执法能力。
(二)坚持制度引领,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全面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权力清单(2023年版)》在部门网站公布,现有行政权力事项65项。落实《宿迁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宿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动态更新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准确指引。二是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质效。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做好制定前的合理性、可行性调研和论证工作,强化合法性审核,及时在市局网站和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和报送备案,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5件。组织起草出台《宿迁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宿迁市政府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对我局牵头起草的4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经评估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局长办公会审议,保留14件,废止24件,宣布失效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过程中全面适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更高标准和要求促进行政执法透明度更高、程序更规范、合法性更有保障。2023年,市局做出行政处罚1件,通过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管控平台公示。落实人社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坚持自查补弱项、互查促提高、抽查评优秀,对全局74件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自查评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我局1份案卷评选为优秀行政许可案卷。二是不断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发挥农民工综合调度指挥中心“智慧大脑”作用,通过综合调度、在线监测、远程调处、可视化对讲监控、移动执法等无接触、不见面执法办案方式,破解人少案多事多的不利局面,通过预警系统信息,推送预警提示函、交办函、督办函100余件,向市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组移交重点欠薪线索28件,向住建部门移送欠薪问题函5件,下发预警分析报告、重点问题通报10余次,提级约谈企业68家,提级查处11件属地欠薪案件。三是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年度双随机监管计划,有序推进单一部门及跨部门监管,部门自建任务8项、完成检查44家,上级下发任务2项、完成检查21家。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动态、统一管理。做好市局15名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发放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培训,完成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在市局网站动态调整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公示信息。
(四)坚持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强化协商调解力促解纷止争。组织法援律师组成调解团队免费参与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以柔性方式化解劳动争议,达到案结事了人和,全年案外调解成功269件劳动争议。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者名册,为10家对口帮扶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开展“送法进社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及用工管理交流会,发放普法宣传册500余本;举行巡回仲裁庭活动,为企业上门把脉问诊。落实行政调解职责,成立市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动态更新公布行政调解事项清单。二是加大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普法宣传先行、执法程序规范、应诉准备充分,细致做好行政应诉案件举证答辩,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有效压降行政诉讼案件。全年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2件,同比下降8%。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组织开展诉前调解2次,严密周到处理市政府办交办的行政裁决案件1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多元化解人社领域信访矛盾。建立健全信访风险隐患常态化研判机制和突出信访问题调度分析机制,依托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等渠道,加强信息归集与研判,多措并举排查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等信访问题,动态完善政策工具箱和应急处置预案,坚决防止发生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印发《群众来电来访简报》12期。
(五)强化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高标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动态调整公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扎实推进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制定《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2023年版)》,明确公开事项、公开依据、公开事项等要素,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687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70条,政府信息公开办结11件;制作行政规范文件专栏,公开18件部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二是自觉接受人大和司法机关监督。高质量按期完成66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其中人大建议22件,政协提案44件,按期办结率100%,及时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主办件14件,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交待”。分别荣获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和“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六)加大科技保障,全面建设数字法治人社。一是数字化治理,探索根治欠薪“新路径”。开发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实现数字监控精准打击,对472个在建工程项目实时监控,涉及农民工9.2万人。升级“宿安薪”维权二维码,开设“宿心办”根治欠薪专栏,在市政府网站开设安“薪”宿迁专题。二是科技赋能,推进智慧仲裁提质增效。在前期已实现仲裁申请全流程自助服务、仲裁庭审智能化、案件“云端”调处等多项功能基础上,探索尝试案例推送、类案检索、案卷电子化管理等创新做法,提升“智能仲裁院”智慧化水平。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将法治人社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印发《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将“法治人社”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统筹部署、全面推进。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集体审议拟出台实施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方案,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要求。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公众参与、部门论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合理制定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局领导班子集体审议1项重大行政决策。
三是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落实党组年度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述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把学法列入党组重点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局党组专题学法6次(课),集中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内容。推进机关内部学法,健全调解仲裁、12333等岗位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全市60名仲裁员和调解员骨干进行培训,开展人社系统练兵比武、庭审观摩等活动。
三、存在不足
2023年以来我局法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法治政府建设更高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组织体系、队伍力量和保障条件与当前工作形势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人少事多案多矛盾突出,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灵活多样,普法活动在形式和手段上还有待于改进。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工作,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规程,奠定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坚持依法行政,在全市人社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二)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推进“一件事”常态化办理,提升一件事办件量、办结率,提高群众便利度。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提升人社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能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更多人社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能。
(三)提高普法工作效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活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宣传人社领域的政策法规,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促进就业创业、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推进政策法规宣传向基层一线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