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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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55462291X/2020-00262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劳动就业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0-08-17
文号 〔2020〕人社案字第8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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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胡剑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企业用工成本扶持政策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对招聘费用扶持、对企业育人的扶持、对企业留人的扶持”的3大条7小条建议,我们采纳了7条、落实了7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针对“对招聘费用扶持”建议的主要措施:

1、创新出台惠企招工政策。疫情期间,为帮助企业招工,减少招工成本,促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人社部门出台“宿六条”等政策,打出了“返、免、补”的政策组合拳,为全市6761家企业返还稳岗补贴4323万元。落实企业招工补贴,惠及5.37万名企业职工,涉及资金2120万。

2、充分利用线上招聘优势。市人社部门充分发挥15个一微三端线上招聘载体作用,组织实施线上“春风行动”系列全免费招聘活动。在宿迁智通人才网、宿迁汇才人才网和宿迁人才新干线三个网站首页统一制作2020“百日千万网络招聘行动”招聘专栏,统一对外发布信息。为方便劳动者求职,人社部门征集20家重点企业,如天合光能、可成科技招聘二维码,通过基层人社平台张贴“宿迁市防控疫情促进发展政策及重点企业招聘信息”2.5万份,进行精准宣传。同时,给予宿迁智通人才网、宿迁汇才人才网两家网站申请中介招工补贴近50万元。

3、建立招工全程绿灯平台。市人社部门按照线上线下、市内市外、政府市场三个结合方式,为企业招工全程开绿灯、全程免费发布招聘信息、参加招聘活动。今年以来,各级人社部门为切实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用工和劳动者求职应聘需求,为企业推荐用工13.93万人次。市县区联动开展乡镇巡回招聘,组织895家次企业走进108个乡镇参加招聘,共有2.58万人进场求职,达成用工意向7693人。通过大力促进返乡就业创业活动,采取基层发动、岗位推送、集中观摩三项举措,引导7.89万名返乡人员留乡就业。以选派党员干部到“四个一线”活动为载体,入户推送10万份优惠政策、2.5万份招聘简章,通过三大运营商发布招聘短信150万条。

二、针对“对企业育人的扶持”建议的主要措施:

1、了解企业需求,制定实施方案。调查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以及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制定专项服务工作方案,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开展培训活动。按照分散采购规定,做好培训项目有关招标手续,分别与3个中标机构签订协议。

2、整合省市县资源,开展系列活动。积极争取省工信厅主办的活动在我市举办,结合县区企业需求推送我局主办的活动到县区或者乡镇举办。通过积极争取,2019年江苏省中小企业竞争力大讲堂、省中小企业服务网络服务进园区活动在我市举办,同时还组织了一批中小企业参加苏州大学纺织服装专题培训班。2019年全年合计组织了中小企业专项服务活动23场次,服务中小企业管理人员超过2086人次。其中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累计7场次,创业辅导8场次,专家巡诊6场次,开展宿迁企业家(机电装备产业)苏南名企行活动、宿迁企业家(纺织服装产业)苏南名企行活动各一次,52位企业家,70人参加了两项活动。

3、创新培训体系,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创新培训方式、完善服务方式,健全考核体系等措施,采取培训、沙龙交流、外出考察等学习模式,将理论与实践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切实提升中小企业管理能力和水平,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其中宿迁企业家苏南行活动已经连续开展4年,共计5期,受到了广大中小企业的一致好评。

三、针对“对企业留人的扶持”建议的主要措施:

1、完善人才投入机制。支持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可按照不低于上年度销售总额(或总支出)的1%-3%提取(或列支)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计入“管理费用”或“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加大政府人才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对用人单位的引导支持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各类财政人才专项经费,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财政统筹管理,相关部门合理使用。

2、创新人才奖励政策。加大高层次人才引培力度,对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薪酬超过60万元部分,给予一定奖励,奖励金额可相当于人才所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限额30万元。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事业单位,通过跟奖、跟补等方式,在引才投入、租房补贴、项目资助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离岸研发中心、孵化平台和分支机构等,其中的全职高层次人才视同在宿工作,可单独申报市级人才工程或科研项目,享受市级有关人才政策。

3、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企事业单位中获得省级以上人才工程计划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取得的省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取得市级人才工程发放的补助资助,按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属地财政部门予以奖励。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所支付的奖励和劳务报酬,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市人才、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充分保障聚才用才政策落实到位。

4、明确住房和教育政策。2013年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工业大企业用工服务的意见》(宿政办发〔2013〕228号),在住房保障政策方面规定,各开发区(新区、园区)要以下属公司为主体,选择适当区域集中建设蓝领公寓租(售)给企业使用,租(购)企业应将其免费提供给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对有购房意愿的外来务工人员,按规定享受有关市区购房优惠政策。在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方面,规定保障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对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在开发区(新区、园区)企业就业的,其子女可就近入学,与施教区内居民子女享有同等待遇。

本条建议原文及答复件可以公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7日

联 系 人:乔元

联系电话:84359151

抄    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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