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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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55462291X/2021-00413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人才工作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1-08-10
文号 〔2021〕人社案字第20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20)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A.doc

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

张传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畅通我市高职院校系列职评通道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针对您提出的畅通我市高职院校职评通道的建议,我们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没有高校和高职,按照《宿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宿办发〔20108号)和《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7427号)文件要求,中职学校教师职称只能是讲师系列,无法申报高职院校职称。依据按岗申报、按岗评聘的原则,您提出的畅通高职院校及中职职评通道的建议,现阶段在我市无法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需要,建成高职高专后,按照高校职称系列设岗,具备中职校教师职称从事高职教育教学工作的,原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可按政策及时转评为高职系列同级别职称,确保有效衔接,满足高等职业院校师资需求。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810


人:吕伟

联系电话:84359049

    送:市提案法制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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