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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55462291X/2022-01493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劳动就业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2-09-06
文号 宿人社案﹝2022﹞8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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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2号建议的答复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介机构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市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积极对接联系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等单位,结合各部门职责,对当前我市中介发展和机构监管有关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同时就建议办理情况主动和您联系、向您请教,办理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根据《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二十条,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行业领域信用管理制度,记录、归集、共享和公开共用信用信息,认定信用状况,对信用主体实行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办理异议处理、信用修复。2021年,我市出台《宿迁市中介服务超市平台运行管理规定》,重点从三方面加强中介机构信用监管一是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将入驻中介服务超市平台的中介机构信用等级分为一至五星级,一星到五星分别表示非常差、差、一般、好、非常好。新入驻中介服务超市平台的中介机构信用等级默认为三星级。二是规范开展信用评价。由项目业主、评审专家、第三方机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时效、服务态度等进行星级评价。项目业主收到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系统提示项目业主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进行评价;评审专家、第三方机构评审报告结束后,系统分别提示对编制报告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价;行业主管部门收到评估(评价)报告后,系统提示行业主管部门对编制评估(评价)报告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价。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管理职能,加强中介服务行业管理,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结果等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其他相关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实施惩戒,情节严重的纳入“黑名单”并清退出中介超市,让中介服务在阳光下运行。

同时,住建部门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体系建设。正在起草制定《宿迁市市区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将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机构或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管理平台,并向社会公示。制定并逐步完善行业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主体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其从事各类房地产经纪服务。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作出的违法违规处理决定和“黑名单”情况,将通过市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公示。对严重失信经纪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从业人员等,将联合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

(二)加强中介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江苏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在宿迁共同举办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从业资格培训班,围绕后疫情就业形势研判、人力资源市场法制建设、劳动关系、人事与劳动仲裁等内容授课讲解,共420人参加培训考核,由省人社厅发放人力资源从业资格证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养。市人社局在开展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自评的基础上,评选一批市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推荐一批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2022年度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价认定中宿迁获评5A一家,4A四家,3A四家。建立诚信服务等级评价制度。对服务公示、服务承诺、服务反馈达标情况定期进行审查与评定,采取打分制,半年期公布全市人力资源机构信用等级情况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评优评先、政府招标、银行贷款的依据。建立企业红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被连年信用评价第一梯队的企业,在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推荐申报、专项资金扶持、高级职称评审、高端人才国内外培训、政府奖励等政策上予以重点倾斜。

市住建局分别在201712月、2020920217月份三次对尚未取得国家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开展培训考核工作,培训报名人数合计突破1500人,考试通过人数共计930人。

(三)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中介行业监管。一是出台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根据上级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我市2021年出台《宿迁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公布29个事项,主要包括:中介服务事项名称、关联的审批事项名称、审批部门、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中介机构类型、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和对中介服务事项的规范要求等8个方面内容。 二是线上运行中介服务超市。积极延伸探索中介服务领域改革,提出建设全流程线上服务的中介服务超市,2021年宿迁市中介服务超市系统上线试运行。将工程建设项目涉审中介服务从中介机构选择、中介报告编制、中介报告评审、行政审批全流程纳入线上管理,实现中介服务全流程可视化、可追溯。 三是开展在线“淘宝式”星级评价。参照淘宝购物评价模式,业主单位、专家、行业主管等可在线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进行星级评价,综合评分公布在中介服务超市网站对外展示,供其他业主单位参考。

市人社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双随机抽查工作在省抽查的人力资源公司基础上对县区再下发检查任务加快推动电子证照信息平台,积极配合施行证照分离主动认领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公共服务事项,指导和督促网络招聘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积极推动劳务中介机构诚信建设,通过约谈、警示督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时纠正整改违规失信行为,注重防范和化解市场秩序失范风险。

税务部门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开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监管和服务工作,实现了登记注册、业务开展、信息报送、信用评价的全流程监管。目前针对涉税服务人员已经形成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信用记录实行信用积分和执业负面记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等渠道也提供了涉税专业服务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此外还根据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状况,实施了分类服务和监管,依照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等级实施激励和惩戒措施。今年510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自律事项清单》《涉税专业服务行政监管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业务开展规范以及税务机关的监管职责,完善了全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机制。

(四)强化协同监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明确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中 介行业管理和组织协调,加强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中介价格行为监管,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通信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中介网站管理,依法处置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网站;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中介机构工商登记,依法查处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中介业务的机构;金融、税务等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积极建立证照分离改革新形势下代理记账行业联合监管机制,与市场监管、税收监管等部门畅通数据共享渠道,实现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及时掌握本地区代理记账行业状况和存在问题,实施更加有效、精准的监管。完善监管方式,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有机结合,做到以查促管,切实加强对代理机构行业约束和管理。二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运用检查结果,对资质好、业务强、讲信用的代理记账机构在平台上予以公开,引导企事业单位选择合法合规的代理记账机构,对不合规的机构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规的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同时,加强代理记账业务培训,壮大代理记账人才队伍,提高代理记账业务水平和高质量服务的代理记账机构数量。 三是推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积极引导我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在行业执业标准制定、内部控制建设、诚信体系建设、竞争机制搭建、服务质量监督等方面的管理功能。逐步构建政府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撑的监管格局。

市人社局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年审年报制度,对通过年审的机构在网站平台予以公示,当年年审不通过的,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于整改不到位或多年不参加年审的人力资源机构,收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我局在加大用工服务检查执法力度的同时,持续推进劳务中介专项整治,加强行业自律,要求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引导与带头作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规范管理的通知》(宿人社通〔2021133号),督促成员单位自觉签订行业自律承诺书,承担企业职责,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大型招聘会,依法依规发布招聘信息,不虚假宣传、不哄抬市价、不扰乱劳务中介市场,打造宿迁良好的营商环境。

同时,税务部门联合财政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信办等业务主管部门以及各行业协会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执业资质、执业规范、宣传行为等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情况联合开展过多次专项治理工作,通过12366热线、12345热线等渠道积极接收各类举报投诉和意见建议,及时提升全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质效。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加强中介服务行业信用监管。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业信用监管,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不断提升中介服务机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一是指导各类中介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引导各类中介机构围绕服务收费、合同履约、服务治理等方面进行信用承诺,通过国家和省市信用网站及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依法将其履约践诺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二是完善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制度。信用管理部门将配合相关行业部门进一步完善各领域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中介机构信用承诺制、分级分类监管、失信预警及警示约谈等标准规范三是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于星级评定良好的中介机构,简化监督管理,降低抽查频次,优先推荐表彰奖励、示范评选等活动;对于星级评定较低的中介机构,加大监管力度,进行多层面综合施治;对于被纳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按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由相关行业部门依法实施惩戒措施。

(二)实施品牌战略,加强对重点服务业的培育。202011月,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打造“宿迁精品”品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宿政办发202059号),出台《“宿迁精品”品牌评价通则(试行)细则(试行)》,服务业为四个品牌评价范围之一。目标是通过自愿申请、第三方评价、社会监督、政府激励,树立一批行业品牌标杆,培育一批“宿迁精品”品牌群体,打造一支重质量、重品牌、求卓越的企业家队伍,培养一批具有匠心精神的产业工匠人才。目前,我市的中介服务业在品牌战略和规划,进行品牌管理和维护,经济效益等方面与宿迁精品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将积极扶持中介服务机构做优做强,加大推进自主品牌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引导中介服务机构树立品牌意识,争创“宿迁精品”、“江苏精品”。建立中介服务业培育库,将实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发展潜力大的中介服务企业列入培育库,加以重点引导、扶持、培育。

本条建议原文及答复件可以公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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