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激发乡土人才创业活力的建议》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突出组织推动,健全创业引导机制。为推动我市创业创新工作不断向更深层次发展,2019年我市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制度,高位推动工作开展;为突出创业氛围营造,人社部门常态化举办创业指导专家团基层行、“一对一”专题培训指导、政策宣讲、沙龙讲堂、创业经验分享会、创业读书会等创业主题活动,帮助创业者开阔眼界、共享资源、分享机会,提升项目市场竞争力;加强典型选树示范引领,通过举办“创赢宿迁”系列创业创新大赛、宿迁第六届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遴选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选树返乡创业先进个人等活动,选树出一批创业榜样,在全社会营造鼓励支持返乡创业的浓厚氛围。2021年以来,全市共为返乡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创业辅导、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各类创业服务3.34万人次。
二是突出政策扶持,优化创业环境。我市开展首届“创赢宿迁”创业指导专家团选聘,凝聚创新创业力量,依托各级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指导专家、创业培训讲师等,多渠道全方位为返乡创业者提供各类创业指导服务,持续为创业者赋能,扶持创业者成长;加强金融支持,将支持乡村振兴、金融产品创新等指标纳入银行机构年度金融工作考核,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对支持乡村振兴贷款投放投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机构针对创业群体创新开展创业贷款、信用贷款等产品,满足民营中小微企业及创业群体多样化的融资选择。截至今年6月末,全市银行机构涉农贷款余额2256.80亿元,较年初增长11.90%;优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新设泗阳县中小企业担保、泗洪县苏盛担保,调整优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结构,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现市、县全覆盖,加大对小微、涉农领域的贷款担保支持。
三是突出服务指导,推动乡土创业发展。深化简政放权,将118项市级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区、省级以上开发区行使,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建立24个“一件事”改革方案,国务院“放管服”协调办、省“放管服”协调办、省政府办公厅等部门先后通过简报、专报等方式推广我市“一件事”改革特色做法。创新“超级管理员”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机制,目前已在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30余个领域开设了212个“市长账号”,公布了首批90项申请人免提交共享数据清单;创新创业培训内容,依托优质培训机构和创业培训基地,根据返乡人员不同创业阶段、特点和需求,针对性地开展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等各类创业培训课程,提供创业服务资源对接, 2021年以来全市共为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返乡人员开展各类创业培训2951人次,发放创业培训补贴208万元;加快创业基地建设,将市级孵化类基地建设类型细分为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等,明确不同类型基地在机构场所、日常管理、创业服务、孵化成效等方面的建设要求和标准。各基地立足区域产业发展,在孵化培育花木综合销售项目、科技类项目、电子商务项目、返乡创业项目等方面各具特色,可满足返乡人员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创业需求。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市级及以上各类孵化基地39个(其中获评省级创业示范基地23个),含创业孵化基地25个、返乡创业园10个、大学生创业园4个,基地累计入孵项目5369个,带动就业4.6万人。
下一步,我局将深化落实创业创新有关政策精神,会同有关部门集中资源,不断激发乡土人才干事创业活力,助力我市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乡土人才创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我们帮助和指导!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