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技能人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国工匠是我们中华民族大厦的基石、栋梁”“要树立工匠精神,把第一线的大国工匠一批一批培养出来”,同时强调,“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为我们做好技能人才工作指明了方向。
收到提案后,我局相关职能处室认真研究学习,赴机构、企业、技工院校深入开展调研,提出相关办理意见。对于您提出的: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提高培养质量;坚持科学评价考核,畅通发展通道;加强薪酬分配指导,树立正确方向;重视舆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四条建议,我们均予采纳,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聚焦培训引领, 持续壮大技能人才队伍。一是精准开展技能培训。引导职业培训机构围绕“产业发展要什么、技能工人缺什么”,全面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及转岗培训,加强急需紧缺、高精尖及新职业的培训工作,促进技能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赋能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二是鼓励企业自主培训。积极拓宽技能人才培养路径,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结合生产实际和技能人才需要,自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针对性提升企业员工技能水平,激发内生动力,扩大技能人才蓄水池,为企业发展注入技能动能。三是推广新型学徒制培训。推动技工院校深入企业,主动对接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创新人才培养和课程教学模式,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制培训模式。形成政府激励推动、企业加大投入、院校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格局。
二、聚焦校企协同,推动技能人才精准培养。一是推动专业产业融合。强化技能人才培养针对性和适用性,围绕我市“615”产业体系发展需求优化专业设置,新设专业确保有3个以上合作企业,同步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淘汰陈旧过时专业,每年增设3个以上新专业,逐步实现技能人才培养对产业发展需求的全覆盖。二是推动订单式培养。鼓励技工院校与全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大力开展订单班、冠名班、新型学徒制班培养,为企业定向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定期发布技能人才需求情况,推动实习就业与企业需求精准匹配,每年组织学生到企业开展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学生4000人以上,缓解企业季节性、阶段性用工短缺问题。三是推动产学研结合。通过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方式,开展多层次合作办学,建立招生、人才培养、就业联动机制,推动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同频共振。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完善企校“双导师”“双基地”联合培养机制,大力引进能工巧匠、企业工程师、高技能人才,承担专业教学和实践训练任务。按照入学即入企、课堂即车间、教学过程即生产过程、毕业即就业的思路,有机贯通车间与课堂资源,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精准度。
三、聚焦激励导向,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一是实施“宿迁工匠”培育行动。努力为技能人才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不断提升技能人才的荣誉感、获得感,努力营造技能宝贵,劳动光荣的社会氛围。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各类高技能人才项目,每年评选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首席技师20名,对于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授予“宿迁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目前全市已评选产生宿迁市企业首席技师63人,建成技能大师工作室40个。二是推进产业人才职称评价“直通车”。针对产业链部分企业人才申报职称时受到学历、资历、论文、奖项的“四唯”限制,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创新开辟产业人才职称评价“直通车”,建立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的职称“绿色通道”,使专业直通需求、服务直通基层、权限直通县区,目前已评定527人。三是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深入实施职称贯通办法,搭建专业技术人才与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持续推进特级技师评聘试点、直接认定试点,评价认定一批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高技能人才,形成科学合理的技能人才梯队。鼓励支持企业灵活运用传统考核、技能竞赛、业绩评审等多种方式,自主评价认定人才。目前在德力化纤、赛得利纤维等企业,直接认定技师38人、高级技师10人。
四、聚焦服务保障,提高技能人才获得感。积极打通成长通道,拓展职业发展空间,推动落实按要素分配机制,让技能人才更有获得感幸福感。一是落实待遇提升举措。完善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政策,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发布《宿迁市分岗位等级工资薪酬指导价位的通知》、《宿迁市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等文件,引导企业不断完善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机制,科学制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推动建立多职级多层级的技能人才发展路径。二是加强企业工资分配指导。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机制,深化薪酬调查数据分析应用,推动发布重点行业、产业链上企业职业薪酬调查和人工成本信息。开展技能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等重点群体薪酬分配指引,指导企业薪酬激励集体协商,推动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形成以技能价值为导向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系。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和《新时代深化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不断扩大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提高集体协商实效,推动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三是推动和谐企业创建。加强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力度,规范企业用工,培育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协调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坚决打击侵害产业工人权益行为,以调解为主线,多元化解为手段,线上线下广渠道、全方位、多维度调解,形成全覆盖、全业态、全过程“三全”调解机制,推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能调尽调,当裁则裁”,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0日
联系人:翟浩
联系电话:18800639856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提案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