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社保合法缴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您的提案,专门召开提案交办会,组织医保局、社保中心、就管中心、职业能力建设处、劳动关系处、就业促进处、鉴定中心、县区人社部门工作人员深入调查研究。您提的建议,我们完全采纳,并提出具体措施,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培训,为企业培养人才。
(一)制定“技能宿迁”三年行动。出台《“技能宿迁”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推进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就业重点群体技能培训,构建涵盖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贯穿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全过程的政府补贴支持体系。
(二)动态编制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目录。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动态编制发布《宿迁市高技能人才紧缺型职业(工种)及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对通过培训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人员,训补贴高于普通工种的30%。
二、强化政策引领,放大支持导向。
根据省职业(工种)指导目录和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发布相应目录,对补贴性培训实行清单式、科学化和系统化管理,放大财政补贴对职业培训的导向作用。按照省、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相关政策文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培训人员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减轻企业培训成本负担。通过推进“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深度融合,帮助企业员工提高劳动技能,全面落实职工培训稳岗率评估导向,通过高质量培训稳就业、防失业,促进企业社保合法缴纳。
2023年,宿迁市聚焦“6+3+X”制造业产业体系和20条重点产业链技能人才需求,以实施西楚工匠培育工程为抓手,着力打造“技能宿迁”人才培养品牌。全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8万人次,发放补贴资金近4800万元,新增数字技能人才1.11万人,技能人才总数达103.3万人,高技能人才达25.2万人。
三、惠企纾困,落实失业保险政策。
(一)失业保险费三降六延。从2013年8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分三次由 3%降至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2%降至0.5%,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至0.5%。执行到2024年12月31日。实现失业保险降费率“直兑直达”,直接内嵌征缴比例到信息系统,参保单位无需申请即可享受减征政策。2023年,全市共为参保单位减征失业保险费1.85亿元。2024年一季度,全市共为参保单位减征失业保险费0.47亿元,切实为用工单位降本减负。
(二)稳岗返还政策“免申即享”。2015年起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为,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并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都纳入到补贴范围内。2023年,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的经办模式,全市将0.89亿元返还资金直拨1.33万家参保单位账户,切实提升参保单位获得感。
四、强化正向激励,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持续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优先将“0”劳资纠纷企业培育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共培育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60余家。对被县级以上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命名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落实省人社等七部门加强正向激励的意见,将企业名单推送同级信用办,对工伤保险费率进行浮动、特殊工时审批有效期延长至3年等措施,引导和鼓励更多企业注重劳资关系和谐。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加强培训工作,为企业培养更多人才;二是加大补贴力度,向传统生产型企业倾斜;三是继续落实失业保险降费政策;四是待省人社厅出台2024年稳岗返还政策后,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落实稳岗返还政策;五是持续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本条建议原文及答复件可以公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6月21日
联系人:蔡闯
联系电话:15951377006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大人代联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