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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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4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55462291X/2025-00332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其他    议案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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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4号建议的答复

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自收到您的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题讨论与研究。您非常中肯和专业的建议,将帮助我们不断提升工作质量。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是党和政府关爱退休人员,通过加大预防力度,降低疾病的发病率,提高退休人员晚年生活质量的惠民之举。我市自2008年起,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积极组织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目前,人社部门承办的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政策依据为原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全面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劳社险管20087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体检,人社部门无相关政策。人社部门目前暂代为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体检,原依据2008年《关于调整市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意见》(宿劳社发2008131号、宿财社200872号)医保政策,从医保基金中支付体检费用。但目前此文件已废止。市委市政府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经专题会办,暂时延续相关政策,保持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体检待遇,并不要求县区与市本级同步。

(二)统筹区差异情况

1、体检对象:宿迁市市本级、泗洪县、泗阳县、沭阳县体检对象为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宿城区、宿豫区体检对象仅为企业退休人员。

2、体检周期:沭阳县体检周期为两年一次,其它统筹区体检周期均为一年一次。

3、体检费标准:市本级、宿城、宿豫均为200/人;泗洪县100/人;泗阳县180/人;沭阳县(企业退休)100/人、机关事业退休300/人。

二、具体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统一的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政策的建议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部、省、市、县(区)分级负责,政策制度由全省统一制订,各地不得自行出台相关政策。目前,市本级依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10号)组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体检,但纪要也明确:继续实施退休人员免费体检,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不明确资金来源、数额及体检标准;各县(区)参照本次会议精神自行制定相关政策,不要求与市级同步。全市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费用均由各统筹区政府分别承担,因统筹区财力不同,体检费标准也有差别。因此,目前从人社层面暂无依据能有力推动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依托信息化系统,通过线上线下预约、系统监测,实时上传体检数据,监督协议体检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确保退休人员享受优质高效的体检服务。同时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知晓率。并且适时建议市政府参照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的相关做法,积极推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二)关体检医疗机构允许退休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增加有针对性的体检项目,项目费用由个人承担的同时能够享受团体体检的价格优惠的建议

目前,现有体检体系内基本可满足退休人员个性化需求。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体检流程、适时优化体检项目,明确各体检医疗机构均应允许退休人员自费增加体检项目,并适当享受团体优惠价格。

(三)关于“65岁以上老人重复体检的建议

2023年,省卫健委牵头,联合省人社厅下发《关于统筹推进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卫老健20237号),文件明确:优化体检政策,有效整合资源。鼓励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我局为贯彻落实此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前期调研、数据提供等相关工作。目前,鉴于两部门资金拨付渠道及体检医疗机构层级不同,统一整合组织体检比较困难。下一步,人社部门将继续配合卫健部门推进老年人健康体检信息数据协同共享,通过与体检医疗机构实现接口对接,限制涉及重复人员体检,从而统筹推进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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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84359508

   送:市政府办公室  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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