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 责 人:李军
联系电话: 80907701
工作职能:承担全日制预备技师、高级技工、中级技工学历教育工作,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完成技工院校各项教学任务;根据市场和企业需求设置专业,招收初中、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学历)毕业生,学制三年至六年,主要培养中、高级技术人才,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服务;承担企业在职职工的技术提升培训以及就业再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创业等各种技能的培训和实训任务;承担技工教育、职业培训专业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围绕宿迁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建设面向宿迁市工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的应用型骨干专业;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深度联合企业,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承担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及有关考试的组织工作;承担与区域经济发展支柱产业相关的技工教育、教材开发、实习装备等方面的研究;组织开展面向企业和社会提供高端技能培训、评价以及竞赛等组织服务工作;开展国内外校际、校企之间的教育培训合作和学术交流;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