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3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集体和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453号)精神,经各地区各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经局党组研究,拟向省人社厅推荐“2023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集体”4个、“2023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个人”4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22日—12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4359097。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
拟通报表扬对象名单
一、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集体(4个)
(1)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监察科;
(3)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宿迁市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个人(4名)
(1)魏新沂 宿迁市劳动监察支队四级主办;
(2)庄孟涵 泗阳县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科长、四级主任科员;
(3)安 浩 宿豫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十级职员;
(4)倪海波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