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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落实“扩岗”政策助力青年就业

  • 发布日期: 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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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宿豫区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做实做细“一次性扩岗”补贴审核、发放工作,让真正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青年及时享受这一惠民惠企政策。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经办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4〕97号)的要求,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其中,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申领条件为企业与相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招用相关人员在申领企业首月参保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在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补助标准为每招用1人一次性给予企业发放1500元补助,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此政策延续执行至2025年12月底。

为了提高政策知晓率,宿豫区人社局积极拓宽宣传渠道线上通过宿豫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推送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信息;线下通过编制宣传手册,开展入企宣传,服务窗口设立政策咨询台,畅通咨询热线等方式,拓宽政策宣传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变“多方找政策”为“政策送上门”,通过系列举措扩大政策受益面。

为了给企业提供便利,该局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结合人社业务协同平台,统筹利用现有资源,通过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和“登记失业人员信息库”数据进行比对筛选,核验人员身份,确保人员身份和企业类型符合要求,直接将扩岗补助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实现企业“免申请、零跑腿、快兑现”,让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助企。

截至目前,该局分三批已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200余万元,惠及企业140余家,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受益人数达1300余名。撰稿人:陆敬元;审核人:邱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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