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近日我委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对全市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人员进行检查鉴定,现将病残鉴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6月19日至2023年06月25日。如有异议或发现舞弊现象,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办公室反映或举报。
监督联系电话:0527-84359919
0527-84353172
宿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3年06月19日
附:
宿迁市2023年05月12日和06月15日病残鉴定名单
序号 |
单位全称或者申请事项 |
姓名 |
鉴定结论 |
1 |
灵活就业者 |
张苏娥 |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2 |
沭阳民生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钱卫华 |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3 |
灵活就业者 |
鲍俊梅 |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4 |
灵活就业者 |
项金虎 |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5 |
宿迁世界之窗生态大酒店有限公司 |
张海军 |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6 |
灵活就业者 |
孙立高 |
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7 |
泗洪上塘医院 |
马昌飞 |
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8 |
灵活就业者 |
马昌元 |
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