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模范退役军人评选表彰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71号)要求,经广泛发动、层层推荐和市级评选表彰工作小组严格评审,我市拟推荐马永等8名同志为江苏省模范退役军人候选对象,汪旭正等3名同志为江苏省服务退役军人模范候选对象(按姓氏笔画排序)。基本情况如下:
一、拟推荐“江苏省模范退役军人”初选对象(8人)
1.马 永,男,中共党员,退役士兵,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沭阳分公司经理。
2.江 伟,男,中共党员,退役士兵,江苏省骆马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督查大队中队长。
3.孙 门,男,中共党员,退役士兵,宿迁市沭阳县博爱救援队副队长。
4.李双才,男,中共党员,退役军官,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
5.邹建波,男,中共党员,退役军官,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处长。
6.施立平,男,中共党员,退役士兵,益和宠品汇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7.葛 飞,男,中共党员,退役士兵,宿迁市泗阳县爱园镇晏钱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8.雍月飞,男,中共党员,退役士兵,雍和记南门粥铺经营者。
二、拟推荐“江苏省服务退役军人模范”初选对象(3人)
1.汪旭正,男,中共党员,宿迁市小汪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2.张 晶,女,中共党员,宿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
3.范晓军,男,中共党员,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民生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5月2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人选有意见,请以电话、传真和信函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提供联系电话,提倡实名举报。
电话:0527-84363390、84359012,传真:0527-84363610。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滨河路8号(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705办公室)
宿迁市“江苏省模范退役军人”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