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
索引号 55462291X/2025-00086 分类 直属机构   人事工作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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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

(一)淮海技师学院

负 责 人:李军

联系电话: 80907701

工作职能:承担全日制预备技师、高级技工、中级技工学历教育工作,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完成技工校各项教学任务;根据市场和企业需求设置专业,招收初中、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学历)毕业生,学制三年至年,主要培养中、高级技术人才,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技人才服务;承担企业在职职工的技术提升培训以及就业再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创业等各种技能的培训和实训任务承担技工教育、职业培训专业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围绕宿迁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建设面向宿迁市工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的应用型骨干专业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深度联合企业,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承担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及有关考试的组织工作承担与区域经济发展支柱产业相关的技工教育、教材开发、实习装备等方面的研究组织开展面向企业和社会提供高端技能培训、评价以及竞赛等组织服务工作;开展国内外校际、校企之间的教育培训合作和学术交流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负 责 人:王若璇

联系电话:84359288

工作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就业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企业用工服务、劳动者求职登记、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负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帮扶工作;负责全市创业促就业工作,落实各类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建设;负责全市农村劳动力调查、分类、建档、转移就业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失业保险政策落实;负责对全市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和零工市场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失业保险基金年度计划、支出报表的编制和汇总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负 责 人:张勇

联系电话:84351800

工作职能: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负责对工伤医疗(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协议管理,并按照服务协议开展费用支付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及组织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负责依法管理社会保险基金,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社会保险业务。

(四)市人才中心

负 责 人:赵鹏程

联系电话:84353089

工作职能:负责为用人单位引进聘用各类人才服务;负责开展紧缺急需人才招引工作;负责采集、发布人才供需信息,为各类人才提供就业指导,为用人单位推荐人才;负责各类人才的求职登记、推荐,提供人才咨询,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的人才服务;负责人才相关政策申报审核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负责公共人才服务信息化建设;负责市直部分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五)市人事考试中心

负 责 人:曹原

联系电话:84359233

工作职能:负责全市公务员招录考试、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国有企业职工招聘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类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命题服务工作;指导各县区做好各类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人社系统信息保障等工作。

(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负 责 人:郑运东

联系电话:84359019

工作职能:负责市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理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辅助相关工作;承担劳动保障维权投诉、举报受理及处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及基层调解组织业务工作。

(七)市职业培训评价指导中心

负 责 人:田野

联系电话:84359036

工作职能:负责全市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技能人才评价指导和管理;负责全市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开发及国家、省技能人才评价题库管理;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实施、技术支持;负责全市技能人才评价考务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等队伍建设;协助做好全市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和高技能人才研修交流服务等有关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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