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市人社局关于建立政务舆情监测处置及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
索引号 55462291X/2020-00386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0-09-08
文号 宿人社通〔2020〕99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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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市人社局关于建立政务舆情监测处置及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

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政务舆情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研究,建立政务舆情监测处置及协调联动机制,具体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人社领域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二)分级负责原则。增强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双向互动原则。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快速受理广大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服务事项,充分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监测收集机制。局信息中心要对局门户网站、各单位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运用技术手段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每月定期向市委网信办报送《宿迁市潜在舆情隐患报告表》。

(二)分析研判机制。健全舆情研判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对人社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要通过座谈分析、抽样调查、重点走访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

(三)归口报送机制。凡发现人社领域舆情信息,各相关处室单位第一时间做梳理核实,由局信息中心统筹负责报送市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报送舆情信息应客观、真实、全面、准确,注重时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在事发后2小时内报送发生情况,不得迟报、漏报和错报。

(四)公开回应机制。建立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拟发布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其他部门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通过网上发布、专家解读、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

(五)沟通联动机制。要加强与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沟通联系,对涉及人社领域重大舆情,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报告,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严格落实市委网信办网络舆情“0213数化限时”办结机制,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及时回应网民关切。对于市委宣部、市委网信办交办的重要舆情,迅速核实处理,并迅速反馈。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突出统筹推动。各处室、单位要将舆情监测、研判、回应作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政务舆情信息管理制度,选配熟悉网络传播特点人员从事具体工作,建立工作落实和联动机制,努力在全局形成正确面对舆情、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突出信息发布。各处室、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加强新闻发布在舆情应对中的作用,正面回应,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突出督查考核。各处室、单位要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将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相关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处置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局机关党委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20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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